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网站首页 > 通知公告

江西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

日期:2023-09-27

为进一步规范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,确保评审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<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>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《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评审方案。

一、名额分配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资助办)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总人数,80%等额分配给各学院,20%实行差额评审。我院等额差额名额见表1。

表1 针灸推拿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

等额

2人

差额

1人

二、政策宣传。学院各班级召开专题动员会议,全面传达和认真学习《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校发〔2023〕35号)《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计算办法》《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“十不准”(修订版)》《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确保政策宣讲到位,并公布班级必修课成绩排名前30%的学生信息,要求全班同学签名知晓。

时间要求:2023年9月20日前

三、学生申请。学院各班级开展国家奖学金政策宣传活动后,组织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,按照填写说明提交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上一学年学业成绩、综合测评成绩、业绩清单及支撑材料。综合素质加分计算办法见《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计算办法》

时间要求:2023年9月22日前

四、班级审查、公示和推荐。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(成员由辅导员、班主任、班委、寝室长、其他学生代表组成,其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%),民主评议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对必修课成绩位居班级前10%的学生在班级内进行公示,公示包括专业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班级排名、业绩清单等信息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;放弃申请的学生组织签名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民主评议报告、初审汇总名单、个人申请审批表、相关业绩材料、公示材料等一并上报学院。

时间要求:2023年9月23日前

五、学院公示、审核和评选。

1.统计各班级必修课成绩位居前10%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专业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班级排名、业绩清单等信息,确保公开公平公正。

2.申请学生公示。学院对所有提出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包括专业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学业测评成绩总分、综合素质清单等信息。

时间要求:2023年9月28日前

3.参评学生评审及公示。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召开会议,根据分配名额和本评审方案,审核各班级推荐名单及其业绩材料,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参评人的专业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学业测评成绩总分、综合测评排名、综合素质清单等信息。根据1:3比例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展示,确定学院参评候选人名单。

学生资助工作组召开会议,评定学生综合测评成绩。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如下:

综合测评成绩=学业成绩(占70%)+综合素质加分(占30%)

(一)学业成绩测评:学业成绩测评以班级人数50为基准点,学年必修课成绩平均分班级排名第一计算为70分,班级排名第二扣减1分,班级排名第三扣减2分,依次类推。同时,对班级人数予以加权赋值。

学业成绩测评总分=70×[1+(班级人数-50)×0.3‰]-(班级排名-1)

(二)综合素质测评:综合素质测评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标准,着重从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艺术展演等方面进行评价。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业绩材料所属单位必须为江西中医药大学。学生资助工作组对参评学生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审核、认定、加分,具体加分标准详见《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计算办法》。参评学生的综合素质认定和加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。

4.候选人结果公示。学院评审后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(根据排名先后推荐,注明等额或差额)在学院网站和张榜公示3天。

5.材料提交。学院将电子版和纸质版(正反打印)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、公示照片、《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公示表》、《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差额汇总表》等材料报资助办。



江西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

2023年9月27日   


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88号

邮编:330004

电话:0791-87118303

江中医灵枢大医学堂

主办:江西中医药大学  针灸推拿学院赣公网安备 36010202000449号 备案号:赣ICP备12000298号-1